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)海澱區芙蓉里小區刑滿釋放人員劉某回到小區後,因無房居住,居委會將社區活動室內一間房借給他周轉。沒想到劉某一占就是5年多。昨天,海澱法院執行二庭法官對其進行強執,海澱街道也當場拆了劉某私自加建的違建房。
  昨天上午,芙蓉里小區社區活動室防盜門緊鎖,不少居民來圍觀,很對人對劉某強占該小區老人活動室5年多表示不滿。上午10點左右,執行法官請來開鎖公司將防盜門打開。這間40多平米的活動室已被劉某改成了兩居,不僅新裝了浴室,房頂還被加蓋了一層彩鋼閣樓,通過樓梯連接。室內有辦公桌,金絲楠木連椅等傢具,閣樓內還設置著神龕、衣櫃、床墊等物。
  據瞭解,2008年6月,劉某刑滿釋放後生活困難,居委會與他簽訂協議,將該小區社區活動站內一10平米的房間借給劉某,居住期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。協議到期,劉某不僅沒有搬走,更霸占了整間活動室,併進行了改建。居委會曾兩次訴請海澱法院判令劉某搬走,並提請強制執行。經查,劉某曾在芙蓉里小區居住,其房屋原登記在母親名下,目前該房已經過戶至劉某名下。
  昨日上午11點,海澱區海澱街道也請工人將劉某加建的閣樓與門側彩鋼房拆除完畢。街道一負責人透露,騰退的社區活動室將重新粉刷用於老人活動及社區警務站。  (原標題:獲釋男子借宿社區活動室強占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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